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按照《天津师范大学推荐 2023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 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院国家计划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35%。
6.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专项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和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英语水平要求: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 CET-4 成绩达到 420 分及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见《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在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方案》。
二、学院组织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学院推免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学院的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所获荣誉等6项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将从严把握。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9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异议,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不得将报考本院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确保全部推免工作同步。
(八)学院的推免名单将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三、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总成绩以主修课程成绩为主,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总成绩=主修课程成绩+综合素质加分成绩。
2.主修课程成绩
①地理科学(师范)专业主修课程包括:校通修课成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英语3-1、大学英语3-2、大学英语3-3)、专业基础必修课成绩、专业必修课成绩、教师教育课程必修课成绩、任选5门专业选修课或教师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成绩。
②地理科学(非师范)、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环境科学专业主修课程包括:校通修课成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英语3-1、大学英语3-2、大学英语3-3)、专业学科基础课程成绩、专业必修课成绩以及任选5门专业选修课成绩。
3.主修课程总评成绩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成绩的算法,具体算法为:[∑(某一门课程的总评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数)]/总学分数。
4.综合素质加分项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所获荣誉6项,累计加分上限分值2分。各单项上限加分分值如下:参军入伍服兵役上限分值0.25分;参加志愿服务上限分值0.1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占0.25分;科研成果上限分值0.60分;竞赛获奖上限分值0.50分;所获荣誉上限分值0.30分。
5.综合素质加分成绩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赋分细则按评分表项目打分;赋分细则详见附件1,评分表详见附件2,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结论模板详见附件3。
6.以上所提及的所有课程初修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情况。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9日,学校下达推免名额。我院非师范类9名,其中地理科学(非师范)3名,地理信息科学2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名,环境科学2名;地理科学(师范)3名。
(二)9月10日,在学院网页公布《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并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向毕业年级学生做宣传动员。
(三)9月11日中午12:00前,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项目登记表》,连同获奖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交教学办。
(四)9月11日,教学办和学工办验证审核申请人的基本资格。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计算出综合素质加分成绩。
(五)9月12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成绩及排名进行审核、复议,最终按总成绩排名次序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六)9月12日-14日,推免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
(七)9月14日,将非师范类和师范类推荐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和教师教育处,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阶段 接收工作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
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
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复试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①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
②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提交到报考学部(院)。
(三)接收专业说明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我校各全日制专业均要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考试招生方式选拔考生(具体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名额见《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二、复试录取工作
我院具体接收复试方案及程序详见《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学术型)将在第一学年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被我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以上所述奖学金,不可兼评兼得。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二)推荐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在10月16日前完成。
(三)对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要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23766025(教学科研办)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本工作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
综合素质加分赋分细则
项目 |
最高分 |
赋分原则 |
备注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0.25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赋分 |
|
参加志愿服务 |
0.10 |
申报一项最具代表性的志愿服务经历(填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赋分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0.25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赋分 |
|
科研成果 |
0.60 |
项目 |
国家级 |
0.60 |
只申报一项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科研成果,且第一单位是天津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市级 |
0.30 |
校级 |
0.10 |
论文 |
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论文及以上、SCI二区期刊论文及以上 |
0.60 |
学科级(B)论文、卓越行动计划高起点新刊论文、SCI四区期刊论文、EI源刊论文、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论文、SCI三区期刊论文 |
0.40 |
核心期刊论文 |
0.20 |
竞赛获奖 |
0.50 |
国家级 |
0.50 |
只申报一项个人奖项或作为主力成员的团体奖项,且第一单位是天津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市级 |
0.30 |
校级 |
0.10 |
所获荣誉 |
0.30 |
市级及以上 |
0.30 |
只申报一项最高荣誉 |
校级 |
0.10 |
院级 |
0.05 |
附件2
推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表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和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按照“客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申报材料实际情况,予以赋分,满分为2分。
姓名 |
学号 |
综合素质赋分(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参加志愿服务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科研成果 |
竞赛获奖 |
所获荣誉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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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人签字: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年 月 日
附件3
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结论
专家签字: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