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天津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督导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设立复试监督电话:022-23766025。
 二、工作原则要求
 学院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复试的各项工作。学校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我校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另外选取阿里钉钉视频会议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我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非专项计划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得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在最低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学院确定各类别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复试日期
 1.复试系统测试
 6月10日(周五)上午10:00
 2.复试
 6月11日(周六)上午10:00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学院复试当天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考生身份确认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要求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凡未进行考生身份检查或身份检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①    《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见附件博士生报名申请材料)pdf版扫描件;
 ②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博士生报名申请材料,由政审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pdf版扫描件;
 ③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pdf版扫描件;
 ④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版扫描件;
 ⑤    本人手抄签字《考生(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清楚可识别的pdf版扫描件;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由外语综合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三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考生复试成绩=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50%。
 考生复试次序、考题在复试前随机抽取确定。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 25 分钟(含备考时间)。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
 学院按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最终总成绩按报考同一导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三)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招生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统招人数 | 少干计划 | 
    
     | 070501 | 自然地理学 | 全日制 | 1 | 1 | 
    
     | 070502 | 人文地理学 | 全日制 | 1 |   |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全日制 | 1 |   | 
   
  
  
 六、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学院在6月15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等相关信息。
 2、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培养协议、人事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应届生人事档案最晚可于7月份寄回到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在6月23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3、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4、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于2022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5、关于收费
 考生请于6月10日16时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请各位考生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网上查询: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nu.edu.cn/招生信息栏目
 学院主页网址:https://csyhj.tjn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022-23766025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