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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学科“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施细则
2026-04-20 15:00  

地理学学科“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搭建中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26年天津师范大学地理学学科 “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拟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组织领导

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性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采取校、部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地理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联系电话:022-23766025(分机6)

二、考核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科学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核环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一)至(四)要求。

(二)前置学历学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在国(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6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最迟须在2026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科研成果要求

考生必须近三年在SCI、SSCI、A&HCI、EI、ESCI、CSSCI源刊、CSCD、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重点期刊发表至少1篇(含)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奖励1项(含)以上。

(四)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四、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导师姓名
(排名不分先后)

070500地理学

01自然地理学

陈莉

王义东

薛冬梅

张振卿

02人文地理学

王淑芳

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武建军

04灾害与风险地理学

胡蓓蓓

马美红

05低空技术与工程

王为、崔铁军

五、报名及其它事项

参考《天津师范大学2026年地理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二批)》执行。

网址:https://csyhj.tjnu.edu.cn/info/1133/5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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