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清明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明节氛围,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学院纪委向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发出廉洁提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红线”,就清明期间纪律要求向学院全体教师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搞互相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或将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转嫁给管理服务对象。
三、严禁以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五、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吃喝。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全体教师要铸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抵制不正之风,恪守纪律底线,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清明氛围。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纪委
2023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