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学院各类人员工作、生活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校、院《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安全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安全培训工作,解决安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李勇
成员: 姜德红、 胡蓓蓓、刘飙 、张伟、各学科专业带头人、研究生导师。
二、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意识培训
2、办公、教学、科研及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含危险化学品、压缩气体等),包括办公和科研用品、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使用、记录、报废管理等
3、实验、仪器操作安全培训
4、实验、办公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与处置培训
5、学院各类教学、科研仪器的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培训
4、消防安全培训
5、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
6、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培训
三、安全培训形式
1、学院组织的全体职工会议。利用例会、安全专题会等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新生开学后,本科生、研究生安全会议。新学期开学分别组织召开一次本科生、研究生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时要求临时进入学院工作、学习的人员参加。
3、专题报告会。邀请校内外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及我校后勤、医院、维修等部门专家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专题讨论会。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研究内容,通过专题讨论会的形式负责对本专业师生的不定时安全培训工作
四、安全培训职责
1、学院整体负责。学院办公室整体负责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包括制定安全培训内容、时间、发放培训通知海报、制定安全责任考核等;
2、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办、学工办负责。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对本专业师生的安全培训;各研究生导师具体负责本课题组研究生的安全培训工作,同时根据自身实验研究特点,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等的培训。研究生办、学工办具体负责协调、组织、监督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校、院等组织实施的各类安全培训会,
3、学院和联络人双重负责。对非本单位的临时人员及客座人员,由具体联络人负责其安全培训工作,并切实做到熟悉学院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熟悉各类实验、仪器安全操作规定,并报学院备案检查。
五、安全培训责任
对于未履行安全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学校及学院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地理科学实验室